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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马关县林业产业项目—营造林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7:09   文章来源: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州马关县林业产业项目—营造林工程(EPC)(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备案号【项目代码】:2211-532625-04-01-38925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马关金绿林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山州马关县林业产业项目—营造林工程(EPC)

2.2项目编号:GC532600202400638001

2.3建设规模:营造林工程,改造经济林 1318.6 亩,现有用材幼、中林、八角林抚育19047.3亩,用材林集约经营 33660.9亩,林下经济林 13000亩,采伐迹地、其他林地改造苗圃基地 1000 亩。

2.4招标范围: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2.4.1设计部分: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设计,并完成本项目建设实施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及协调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作业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4.2施工:根据作业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所有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和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及工程资料归档,至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5项目地点:马关县金城国有林场辖区内,具体为马白镇12524.5亩、都龙镇27057亩、南捞乡28445.3亩。

2.6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2.7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87068.51 万元,本次招标投资为10168.88万元。

2.8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9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4年(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具体情况确定)(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项目,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林业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拟配备的设计负责人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2)施工方近三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后招标人可到劳动人事监察执法队进行查验,如有虚假提供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3)施工方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4)近3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注:以各级政府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发布的不良记录查询为准,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不良记录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设计人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3.6.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除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外)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提交

4.1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00: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咨询文山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2152881。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

4.2.2网上递交:

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限、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4.3.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

4.3.2开标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4远程解密及电子签名确认时限: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持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做好网络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招标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详情请参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网上开标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五、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 397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降幅为87.5%。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1.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险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账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支行

    开户行账号:623281392000187609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金绿林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关县广电大厦4楼

联系人:郭洪柱

电话:0876-73681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启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城北片区凤凰时代F1-26号商铺

联系人:普福艳

电话:0876-2190638

监督单位: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马关县松毛寨

电话:0876-302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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