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生的提请,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审议决定:
李元常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永发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朝光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开华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彬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陶 龙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庚明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陆 健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付远光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正军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国斌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德才 免去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卢世华 免去马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组织人事 干部任免 李元常等 通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
府,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