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李献文同志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3月9日审议决定:
柳顺华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组织人事 干部免职 柳顺华 通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
府,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