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生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审议决定:
熊光勇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健 康农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