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任免>正文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熊光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2日 15:36   文章来源:马人发〔2013〕45号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生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审议决定:
  熊光勇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健 康农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140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