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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国林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9日 15:36   文章来源:马人发〔2013〕33号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忠玲同志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审议决定:
  李国林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健 康农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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