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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汪传江等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9日 15:36   文章来源:马人发〔2013〕32号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生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审议决定:
  汪传江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黄志顺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健 康农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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