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林同志代表县人民检察院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8日审议决定:
勾坤嬉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组织人事 干部任免 勾坤嬉 通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健 康农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