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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杨秋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15:36   文章来源:马人发〔2013〕10号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生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8日审议决定:
  杨  秋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陈  露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梅有恩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正兰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谢明燕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高雪雄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陆兴文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职委员;
  杨正坤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茂丹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  健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  军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付朝举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组织人事 干部任免 杨秋等 通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健 康农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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