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有生的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18日审议决定:
杨 秋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陈 露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梅有恩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正兰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谢明燕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高雪雄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陆兴文 任命为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专职委员;
杨正坤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茂丹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 健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 军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付朝举 免去其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组织人事 干部任免 杨秋等 通知
报:州人大常委会、县委。
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健 康农场管委会,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