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文件>正文

马政发〔2017〕86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18   文章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马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马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好全民健身运动,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560号)规定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要求,结合马关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全面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坚持体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以普遍提高全民身体健康水平为目标,构建特色鲜明、符合县情、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大投入,注重宣传,有效提高群众参加体育健身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形成全民积极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6%以上,老年人经常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基本要求的城乡居民(不包括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超过92%。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12%,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形成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建成马关县全民健身中心,建6个村(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到2020年, 60%的乡镇建成标准看台灯光篮球场,65%的行政村(社区)建成篮球场,距边境5公里以内30户以上自然村90%建成篮球场。全面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100%,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80%以上。

(四)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按照一乡镇(街道)一品牌的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群众体育活动不少于1次,全县每年举行大、中型群体活动不少于3次。打陀螺、倒爬杆、篾弹弓、民间武术等一批特色鲜明适合各类人群参与的体育特色项目得到深入的挖掘和打造,体育品牌进一步打响。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完善建立县、乡(镇)、村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体育协会。县建有体育协会,100%以上乡镇建有体育组织,80%以上行政村创建有健身活动场,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到2020年全县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45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公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宣传、新闻报导和专题讨论等,大力宣传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结合全民健身月(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健身讲座、体育摄影、送体育下乡等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城市体育以社区体育为重点,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方法,实现城市体育的现代化。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促进城市街道和居住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整合辖区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三)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农村体育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休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省体育特色学校、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创建工作,提升阳光体育运动成效。

(五)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老年人活动人数明显增加。

(六)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学校要重视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七)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等群团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职工运动会。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区全民运动会等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给予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和城市公园、绿地配套应建体育健身设施,完善对基层建设篮球场、游泳池等大型健身设施的补助政策,加快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行政村全民健身广场、村级体育休闲公园的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全民健身条件。

(三)建立全民健身活动制度。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制度化,区及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党工委、残联、行业系统、体育协会要定期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和竞赛,并形成竞赛制度,大力举办县级和乡镇街道全民运动会、机关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民营企业职工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幼儿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新居民运动会、民间民俗体育大会、农民篮球联赛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推动社区运动会、村级运动会的举办。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日)系列健身活动。

(四)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率。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率。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

(五)积极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充实调整县、乡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以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各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为主体,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服务志愿者和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为骨干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

(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立足基层,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树立崇尚互助、强健体魄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的力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重点建设好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增强国民体质监测能力,为群众提供个性化运动健身指导,建立国民体质监数据库,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每年监测涵盖不同年龄且总数不少于1000人的样本量,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并向上级上报测试数据。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宣讲科学健身知识,教授运动健身方法,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

五、组织实施

(一)本实施计划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文广体旅局会同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依照《全民健身条例》和本实施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本部门的全民健身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

(二)县文广体旅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场)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