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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马关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9:30   文章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建工作方案〉和〈马关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马政发﹝2017﹞84号)要求,经认真推荐、考察和筛选,并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聘任段建光等16位同志为县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段建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胡世俊 县政府办主任

邓利民 县司法局局长

左光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国林 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张富梅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全会 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夏时润 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熊朝录 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袁 春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普 毅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木生将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国华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樊霜雪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正梅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道晃 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

聘任期限为1年,从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聘任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在聘任期间有关权利和义务由马关县人民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任合同约定。受聘法律顾问按照《马关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履行职责。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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