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委、办、局: 现将《马关县2016年城乡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马关县2016年城乡公厕建设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和提升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厕难”问题,根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马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共厕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函〔2016〕7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发〔2014〕13号)和《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抓好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文住建发〔2016〕36号)精神,认真贯彻李纪恒书记“厕所虽小,却连着民心,事关云南形象,这就是大事,云南必须来一场‘厕所革命’”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公厕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升公厕建设管理水平与环境卫生质量,扎实推进“美丽马关”建设,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固定式公厕为主、组合式公厕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原则,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一致的城乡公厕服务体系。 三、具体任务 根据《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抓好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文住建发〔2016〕36号)要求,2016年全县需完成53座城乡公厕新建、改建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一)县城区新建13座。逢春生态公园2座、安康公园1座、马关县公园世家三期1座、档案局公厕1座、骏城花园1座(移动公厕)、文化花园1座、马中路上段1座、石兴路上段1座、老干局1座、电信局岔口1座、文庙街1座、兴塘路1座。 (二)县城区改建5座。安平广场2座、老农贸市场1座、车站1座、马中路体育场1座。 (三)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新建4座。八寨镇1座、仁和镇1座、都龙镇1座、坡脚镇1座。 (四)行政村新建31座。马洒村1座、嘎迪村1座;兴隆村1座、大腻科村1座;和平村1座、老厂村1座、马主村2座、老马店村1座、大丫口村1座;岩头村2座、篾厂村1座、团结村3座;小格木村1座、白果村1座;沙坝村1座、老格木村1座;湖广寨村2座、马西村1座;堡堡寨村1座、老王寨村1座;博车村1座、坝甲村2座;光坎2座、中寨村1座。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马关县城乡公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袁自龙 县发改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卢伟高 县委督查室主任 侬 彬 县政府办副主任 普丹能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李华洪 县国土局副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加坤 县农科局局长 陈胜应 县人社局局长 杨立海 县教育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计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胡榜惠 县环保局局长 王 王 县供销社主任 冉永富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杨朝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云梅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赵华东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治宏 县烟草公司经理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马关县城乡公厕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住建局,由陈明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钟绍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工作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公厕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公厕改造及建设。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报批、向上争取扶持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城乡公厕改造及建设工作的资金保障。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环评审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县委、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公厕改造及建设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公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做好公厕开放、服务管理的检查考核评比。 县文广体旅局:负责做好县城公厕改造及建设的宣传报道。 各乡(镇、场):负责辖区内公厕选址,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厕建设及管理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住建局要配合各乡(镇、场)、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以及省住建厅印发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公厕选址和设计工作。公厕选址方案要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厕建设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充分考虑男女比例以及不同人群的需求,做到识别性强、设施完善、功能实用。 (二)落实责任,一步到位。城乡公厕建设项目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县住建局,县委、政府督查室负责抓好督促落实,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成。 (三)拓宽思路,多渠道运营。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公厕管理模式,拓宽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厕建设和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经费补偿机制,保障公厕良性运转。 1.公厕建设完工后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等办法,做好日常保洁和管护工作,所需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2.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城区范围内所有独立设置和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资源,实现公厕资源共享。县域内财政供养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厕实行对外免费开放,由各单位进行必要的改造,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并加强管理,方便群众如厕。 3.公厕的运营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繁华地段独立设置的公厕可采取承包经营、以商养厕、免费开放等运营模式。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址阶段(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及各有关部门应遵循“人口相对集中活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和游客”原则,在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公厕选址前期工作,完善公厕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公厕选址及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后,县住建局统一编制县城区、各乡(镇、场)公厕建设设计方案。 (三)集中建设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县住建局、各乡(镇、场)协调配合,完成县城区新建13座公厕、改造5座公厕,乡(镇、场)新建4座公厕,行政村新建31座公厕的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公厕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并在全县通报检查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公厕建设工作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既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又有利于展示城乡风貌。各乡(镇、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城乡公厕建设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微信、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城乡公厕改造及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公厕管理政策、法规、措施,倡导文明如厕,积极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三)及时落实,上报进度。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如实上报公厕项目进度,填写《2016年马关县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报表》于每月21日前报(电子版)到县住建局备案;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7122366,15987688964;邮箱:1095843701@qq.com。
抄送:县委及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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