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云政发〔2017〕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尽快细化并起草我县森林防火具体工作措施,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
马关县人民政府2017年3月22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3 月22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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