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省、州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行为,马关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打击“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我县行政区域内违法生产“地条钢”等行为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举报范围包括:
1.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
2.利用“地条钢”进行钢铁制品加工的企业;
3.使用“地条钢”及其钢铁制品的企业,包括使用“地条钢”为建筑材料等行业。
二、奖励办法
(一)经查实的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州级财政安排。
(二)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奖励兑现时须提供个人或单位相关信息,我们将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三)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集体举报的,共同分享10000元举报奖金。
(四)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的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等。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骏成路2号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663700。
邮箱:mgfgj@163.com。
举报电话:县发改局:0876—7122054;
县工信商务局:0876—712843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6—7129121。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5
月2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