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首先要打牢基础、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实现动态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6月22日,马关县在县电影院召开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
县委书记李献文,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昌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侯行辉主持会议。在家的县四班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政委,挂包帮”县级单位主要领导及派出到所挂钩的村(社区)脱产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及业务人员,各乡(镇)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村(社区)主任、文书参加会议。
图为县委书记李献文讲话
李献文指出,脱贫攻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是中华民族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关键、最基础的伟大工程,在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英明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根据中央的要求,出台精准脱贫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下,全县37万干部群众要齐心协力,坚定信心、群策群力,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对我县的贫困人口进行再一轮的回头看,进行再识别、再精准,做到应识尽识、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切实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漏评、错评、错退问题。把此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做好,把精准识别工作做实,关系到到“四个意识”强不强、脱贫攻坚全局基础牢不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党委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要正视工作中对脱贫攻坚缺乏政治和全局认识、对扶贫政策缺乏正确客观的理解、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方式简单粗放的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此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抓细、抓好、抓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全面精准扶贫对象。
李献文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实事求是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凡是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要按程序识别为贫困户。二是要严格程序。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贫情分析,坚持有进有退、先退后进;要充实精准识别的力量,层层负责,层层压实责任;要把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先退后进、公开评议、逐级审定等6个步骤环环相扣,实事求是严格落实。
李献文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严和实的作风确保这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如期圆满完成。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担当政治责任,落实精准要求。二是要明确责任。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本乡(镇)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负总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县级各部门按职能负责相应工作,各职能部门同时对录入系统内的户表、村表等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是要严明奖惩措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完成后,各类检查考核、督查巡查、审计评估中发现的漏评、错评、错退问题的,要严格奖惩。四是要抓好宣传教育。教育群众,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命令主义、尾巴主义,要教育和引导群众自立自强,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教育干部要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引导,特别是要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挂包帮”人员的管理教育,使干部队伍沉得下去、办得了事、发挥得了作用。五是要抓好统筹结合。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不光是一项民生工程,还是一项发展工程、政治工程,要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工作的关系,以脱贫攻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把党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等与扶贫结合起来,统筹各项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图为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昌娥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昌娥就做好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把动态管理工作的标准要点和工作程序烙印在心,理清思路,掌握要义,有的放矢地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各级各部门要以实事求是为最高原则,深入基层,坚持对标对表、实事求是、务实严谨、精准规范,必须应纳尽纳,确保“零漏评”,必须应退尽退,确保 “零错评”,必须应扶尽扶,确保“零错退”,必须规范档案,确保“全记录”,必须数据信息可靠,确保“可追溯”,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动态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要围绕目标,查缺补漏。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标对表识别“漏评户”、剔除“错评户”、再纳“错退户”,严格标准、步调一致、不偏不倚的抓好贯彻落实,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四是要严格程序,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工作对象和标准,严格申报审核、实地核查、信息复核、公开评议、逐级审定,切实抓好贫困对象基本情况核实、信息数据采集、筛查、比对、核实、评议、公示、审定等各项工作,确保7月31日前开始将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